2016年龙川县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高中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精神和我县学校教师岗位空缺情况,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分两批招聘高中教师(第一批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53名高中教师,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时间、地点另发公告)。现将第一批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招聘高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国家“211”工程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应往届毕业生。
(工作岗位在广东省山区县,适合广东省籍生源)。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公开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30周岁以下(1986年4月1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1年以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人数和岗位
计划招聘53名高中教师,其中龙川一中19名,田家炳中学12名,实验中学7名,隆师中学15名(具体岗位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招聘
1.时间:2016年4月15日
报名及面试:9:00—16:00;签订协议:16:00—18:00。
2.地点:华南师范大学桃李园。
3.报名及资格审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报名。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⑴二代居民身份证;
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可提交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和报到证(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生可提交暂缓就业协议书);
⑶教师资格证(应届师范类毕业生须在今年8月15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毕业生和往届师范类毕业生报名时,必须提交相应层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⑷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张;
⑸报名登记表(附件2,由本人亲笔填写)。
以上资料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当场发给准考证。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资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面试: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凭准考证当场参加面试。面试采用试讲课的方式,时间10-15分钟左右,由评委组对考生试讲课进行打分,成绩当场公布。讲课内容为人教版高中一年级春季教材,教材自备,课题自选(考生报考岗位对应学科)。
5.签订协议:下午16:00,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约对象,并公布拟签约对象名单,与拟签约对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二)体检、考察、公示
签约考生须在8月15日前到龙川县教育局报到,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三)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人员,与工作单位约定5年服务期。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调剂
如出现岗位空缺无人报考或无人递补的情况下,则在符合报考条件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总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岗位,不愿接受调剂的考生可放弃。
五、其他
(一)本次招聘教师学校为龙川县第一中学、龙川县田家炳中学、龙川县实验中学、龙川县隆师中学,办学地点均在龙川县城(老隆镇),其中龙川县第一中学为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其余3所为省一级学校。
(二)本公告由龙川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6758335。
附件1:《2016年龙川县赴华南师范大学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龙川县教育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