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6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必须在2016年4月9日前取得,在资格审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4、“应届毕业生”如何界定?
《简章》及本须知中提到的“应届毕业生”,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6年应届毕业的学生。
5、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有什么要求?
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6年4月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7、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8、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可以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但必须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9、应聘人员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
没有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单位或该单位的其他岗位;提交资料不全的,应聘人员补充信息后可再次报考该岗位。
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10、对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如何咨询?
对岗位要求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电话详见《2016年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中对应的咨询电话)。
11.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供的照片有什么要求?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必须是近期1寸同底版免冠照片,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查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12、填写相关表格、信息时需注意什么?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及本须知内容,填报的相关表格、信息等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导致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1)考生只能使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注册时应注意姓名中不能出现空格,填写身份证号时要用半角,身份证号最后一位为X的,要用大写。
(2)户口所在地填到具体的镇街名称,如:兖州鼓楼街道。
(3)简历填写:从高中填起,填清起止时间,中间不能有间断。
(4)招聘岗位要求其他资格条件在备注中填写。例如: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填写“高中教师资格证编号:******”。
(5)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上传照片,将照片大小调整为小于20K,宽度110—120像素,高度170—180像素。照片应为近期证件照,图像清晰无变形,第三方能迅速判别照片是否为考生本人。不得上传风景照、生活照。
13、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如何处理?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4、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提出放弃的如何处理?
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15、是否有指定的考试辅导用书和培训班?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6、如何进行电话咨询?
应聘政策和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7-3422310、3620801
具体岗位条件咨询审核单位,审核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2016年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