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微山县事业单位2016年度公开招聘计划和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微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9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报名网址: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wsrsj.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实名签署《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审核部门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审核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相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wsrsj.gov.cn)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并于2016年5月3日14:00-5月7日14:3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特困家庭应聘人员,通过初审后,于4月13日9:00至16: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微山县人才服务中心(微山县东风东路清水巷8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在网上进行。按照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需向相关部门提交《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