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05名,其中:综合类10名、卫生类4名、教育类91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户籍不限,岗位年龄要求见附件。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面试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2.现役军人;
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各岗位招聘条件见附件《2016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综合类、卫生类、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招聘网址: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网站(http://bhdjq.jin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点击“2016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题”入口进入,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照片,并将上传照片加洗3张1寸照片备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抽调专人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期间,负责初审的工作人员双休日不休息。
3.网上缴费和下载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4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不按规定流程缴费的考生,后果自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16年5月3日9:00—5月7日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资格复审时使用)。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特困家庭应聘人员,初审通过后,在审核期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东理工职业学院院内北湖管委会楼506室)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因取消招聘计划而造成网上报名审核通过人员无法参加该岗位笔试的,如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如专业条件不符合其他招聘岗位要求的,自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在笔试成绩公示,按照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6年4月9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或户籍证明材料、《2016年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岗位条件需求的有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拟进入面试人员现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和相关资格网进行学历和从业资格的核查。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按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逾期不到现场办理资格复审手续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