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招聘岗位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人才引进岗位综合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两次。
七、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经县人社部门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政府门户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攸县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聘用对象,应聘同一岗位的,按考试综合总成绩得分高低排序,聘用对象依次选择聘用单位。经县组织人事联席会议研究后下达聘用通知,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开招聘人员属在职人员的,凭《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通知》到原单位解除(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并取得证明后,按规定与招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并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归口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三)人才引进的对象,按照《攸县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享受相关待遇。
九、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登陆“攸县公众信息网”查看招聘公告、笔试、面试、体检等相关信息。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经查实违反公开招聘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县人社局:0731-24327826(咨询)
0731-24327825(咨询)
县监察局:0731-24222449(监督)
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监督)
市纪委:0731-28680141(监督)
本次招聘政策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表一:2016年攸县公开招聘教师和人才引进岗位及资格条件表.rar
附表二:2016年攸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人才引进岗位及资格条件表.rar
中共攸县县委组织部
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日
2016年河南省株洲市攸县教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表(16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