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2016年公开专项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宣恩县2016年公开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宣人社文〔2016〕31号)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就2016年全县专项招聘教师工作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计划
2016年专项招聘计划共16名,其中宣恩县第一中学12名,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名,宣恩县第二中学2名。
二、专项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专项招聘对象:
县一中、县职校、县二中所需紧缺教师。下列各类人员不列入专项招聘对象:
1、现役军人;
2、2016年7月31日以后仍在籍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生。
(二)专项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必须具备《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且不存在第八条规定的排他性情形的。
2、年龄条件:本科生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博士不受年龄限制。
3、学历条件:
(1)具体条件见岗位条件学历要求。
(2)从事普通高中教育须持有高中学段教师资格证。
(三)专项招聘教师岗位
宣恩县第一中学12名,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名,宣恩县第二中学2名。具体岗位条件和招聘对象见计划表。
三、专项招聘方式及办法
1、宣恩县第一中学、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宣恩县第二中学招聘教师,采用面试与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专项招聘专班根据面试、考核情况确定拟聘对象,学校与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2、整个招聘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在县人社局和教育局领导和指导下进行,全程接受县纪工委的监督。
四、专项招聘工作程序及时间
1、发布公告:在中国·宣恩网、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宣恩教育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做到指标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发布公告不少于7个工作日。
2、组织报名:符合宣恩县第一中学、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宣恩县第二中学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带自荐材料、3张一寸彩色登记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须出具学校证明)等资料在招聘现场报名。
3、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3日(星期三)9:00—14:00。
4、报名地点:湖北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
5、能力测试:宣恩县第一中学、宣恩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宣恩县第二中学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由专项招聘工作专班根据报名情况临时确定,内容和方式由用人单位在县人社局、纪工委监督下确定。
6、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玉成0718-5820061、13872712896;杨胜涛 0718-5832956、13872735211;李顺15971790004;黄鸿18671825688。
附:
宣恩县教育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