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县高中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经2012年2月18日第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3次县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县外择优招聘一批在职教师到台江民族中学和台江职业中学任教。为使招聘工作能够顺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2、具有与所任学科专业一致,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3、报考台江民中的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1972年4月1日以后出生),在职中学公办教师(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5岁,即1967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报考台江职中的教师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4月1日以后出生),在职公办教师。
二、职位
学科学校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地理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体育 | 音乐教育 | 美术 | 信息技术 | 舞蹈(民族方向) | 合计 |
台江民中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0 | ||
台江职中 | 1 | 1 | 2 | 1 | 5 |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5月8日—5月12日。
2、报名地点:报考台江民中的在台江民中报名,报考台江职中的在台江职中报名。
3、报名费用:报名费每人100元,考务费每项200元(共两项:即笔试、面试)合计300元。
4、报名所需证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交教育和科技局)、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三张,所在学校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等。
四、笔试
1、时间:2012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
2、地点:报考台江民中的在台江民中,报考台江职中的在台江职中。
3、笔试内容:高中教材所涉及的范围,各科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70分以上的方能进入试教。
五、试教
1、时间:2012年5月16日上午8:30开始
2、地点:报考台江民中的在台江民中,报考台江职中的在台江职中。
3、试教内容:由指定学校根据学科定出上课年级和内容,应试者抽签确定试教班级,课前要检查教案,应试者要进行说课、上课。评委根据上课效果进行综合评定打分。
4、评分标准(100分):
(1)说课(10分):
说教材、说大纲(5分),说教法、说学法(5分)
(2)上课教学目标(10分):
教学目标明确,具体,切合实际。
(3)教学内容(10分):
讲授知识正确,结合教学内容渗透思想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
(4)教学过程和方法(30分):
①、整体设计合理,重点突出,抓住关键,教学形式、方法符合内容需要,应用媒体使用方法得当,取得良好的预期效果(10分)。
②、因材施教,及时反馈,精选习题,并有层次、有梯度,习题量适当(10分)。
③、精心设问,指导得法,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激发学生学习兴趣(10分)。
5、教学基本素养(20分):
(1)准备充分,纪律良好,有较强的应变能力(5分)。
(2)教态自然尊重学生,气氛融洽(5分)。
(3)语言精练,用词准确,普通话流畅(5分)。
(4)板书设计合理,字迹清楚、正确(5分)。
6、教学效果(20分):
(1)按时完成教学任务,双基落实,能力得到培养(10分)。
(2)学生注意力集中,思维活跃,反映良好,师生配合默契(10分)。
(3)试教成绩必须达到80分以上,方可作为本次招聘和选招对象。
六、考核
根据招考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的50%和试教成绩的50%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拟定考核人选,并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同时,进行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予以取消选聘资格,并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对择优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无议的,进入聘用程序,公示出现不合格的再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七、聘用
公示合格后的选聘人员,由县编委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和科技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作调动和聘用手续。
八、联系电话
台江县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0855-5321228
台江县民族中学办公室:0855-5322764
台江县职业中学办公室:0855-5322306
台江县教育和科技局 台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江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