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记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进入考核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面试,确定名次进入考核。
成绩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 = 笔试成绩×50% + 面试成绩×50% + 奖励加分。
1、考试形式及内容
(1)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为考调学科岗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笔试工作结束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湄潭教育网公示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按报考岗位计划1: 3的比例,由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
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岗位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着重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
说课时间:准备20分钟,说课10分钟。
面试工作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湄潭教育网等媒体公布。公布内容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奖励加分和总成绩。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6年4月2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016年4月 9日上午9:00开始
3、考试地点
笔试、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6年4月1日下午16:00—17:30。
5、领取准考证地点:湄潭县教育局。
(六)考核
根据考调岗位计划和总成绩(60分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由湄潭县公开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学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报告,并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对象。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考核结果,由湄潭县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人事管理权限确定考调拟录用人员,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湄潭教育网等媒体公示。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考调规定和考试纪律并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考调录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按教师人事管理权限于2016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办理调动手续(特岗教师待接转手续办理完毕后再办理调动手续,若有不符合接转条件,未能办理接转手续的,则取消其考调录用资格)。坚持“空岗聘任,薪随岗变”的原则,兑现相关的工资待遇。考调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影响正常的岗位聘任),试用期满后由调入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调回原单位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调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湄潭县教育系统2016年公开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 勰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杨启梅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戴长城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谢金权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彭德亚 县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
刘 剑 县教育局局长
陈贵方 县监察局局长
潘应松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霍 静 县编委办主任
张恩勇 县保密局局长
王家岭 县第二纪工委书记
秦 慷 县教育局党组成员
刘明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曾应庆 县教育局副局长
汪 忠 县教育局副局长
曹学良 县教育局副局长
姜咏梅 县教育局机关党委书记
程辽东 县求是教育集团总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刘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联系电话:0851—24229221、24257176(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七、工作监督
考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在考调工作中发现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举报电话: 0851—24221073(县纪委、监察局)
0851—24222410(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
0851—24229225(县教育局教育监察室)
0851—24229221(县教育局人事教育股)
八、本简章由湄潭县教育系统公开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下载: 湄潭县2016年公开考调县城区学校教师报名表.xls
湄潭县教育系统公开考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