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盘锦市向海发展、全面转型的总体发展战略;为大力推进盘锦市辽滨沿海经济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生活在辽滨新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提供优质教育,在辽宁省委、省政府的关怀下,在盘锦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拟建设辽宁省实验中学分校暨盘锦市辽滨实验学校。
盘锦市辽滨实验学校是集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为一体的公办学校,为市教育局直属的正处级单位,由享有“辽宁第一校”美誉的辽宁省实验中学参与管理,确立高起点、高质量、高标准的办学理念,用三至五年的时间跨入省级示范校行列。
学校占地324亩,建筑面积12.35万平方米,教育设施设备齐全。学校高中部设计规模为87个班。2012年暑期招生优秀初中毕业生。现拟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在职教师24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科及人数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1、 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身体健康。
2、 专业理论基础知识扎实,教育教学能力强。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教龄在10年以上。并且具备以下条件:具有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原所在学校为公立高中;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师范本科院校以上;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特级教师或省级以上骨干教师、优秀教师、教学能手。
三、待遇薪酬
一经考核聘用,在聘期内被聘人员工资标准均按照盘锦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将享受如下待遇。
1、省级以上骨干教师,在市主城区购房一次性补贴4万元。(购房补助只适用于盘锦地区以外招聘的教师)。 若夫妻双方均符合享受购房补助条件,增加补助2万元。
2、实际薪酬不低于市区同类学校水平,根据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发放。
3、按所评职务理顺岗位工资。
4、子女可在本校小学、初中就读;在高中就读的,免除学费。
四、组织实施
(一)报名:报名人员要在网上填写报名表并上传到指定邮箱。
(二)资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初审合格者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提供公立学校出具的工作证明、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以及能证明自己业绩和工作能力的原始材料和复印件。
(三)考核: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应聘者个人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取得的业绩以及获奖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和综合考核评定,按照各科招聘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出参加试讲人员名单,并通知应聘者考核结果。
(四)试讲:试讲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根据试讲成绩确定出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标准进行体检,根据体检情况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录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招聘结果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七)录用:经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招聘结果,经市教育局、市编委、市人社局审核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盘锦市教育局
辽宁省实验中学辽滨分校
(盘锦市辽滨实验学校)
二0一二年四 月十一 日
【报名时间】:从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15日。登录盘锦市教育局官方门户网站(http://www.pjedu.cn/),查看辽宁省实验中学辽滨分校2012年面向全国招聘高中骨干教师公告,并下载相关表格或文档,填写相关内容,把相应的材料发到邮箱:lnssyzxlb@163.com
【咨询电话】: 0427-340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