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盘锦市人事局、教育局转发省人事厅、教育厅《关于促进中小学公开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2007〕130号)精神,为适应盘锦市高中布局调整需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计划招聘专业及人数:(10人)
语文1人、数学1人、物理1人、化学2人、生物2人、政治1人、历史1人、地理1人。
二、报名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立志从事教师职业并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一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对口;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具备高中教师资格,报考学科需与所持教师资格任教学科相同或相近。
3、已经在高中学段任教3年以上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专业对口),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二批本科,报名时需提交任教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报名时间:
8月15日——8月28日下午3时 。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学历(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2012年申报并已被认定教师资格者可到认定机构开具证明,需注明证书编号)等证件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报名者从报名到考试、面试、体检、录用上岗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地点:大洼县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13154280607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名资格审查
成立由组织、教育、人社、监察等部门联合组成的报名资格审查小组,共同完成对报名者参加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
五、考试科目及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测试(笔试)考试科目为教育理论和专业课两科。
其中:教育理论为公共考试科目,考试内容主要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政策)法规知识;专业课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为本专业的文化知识。
2、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说课)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以说课为主要形式,根据笔试成绩先后顺序按招考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各招聘职位最后一个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出现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可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列,拟聘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择优确定人选;如被确定为招聘人选因其他各种原因个人表示放弃,则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3、笔试成绩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的比例。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七、公众监督、聘用及公示
为彰显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施过程的透明度,拟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社、监察等部门人员及县内新闻媒体,对高中教师招聘考试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坚持择优聘用的原则, 根据各专业的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后,将在大洼县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3天。被聘用的教师全部实行聘任合同制管理。
八、相关待遇
被聘用的教师享受在职公办教师同等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
大洼县公开考试招聘高中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