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简章
常人社事招〔2016〕5号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教育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的意见》(常政办发〔2015〕142号)、《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常州市高层次教育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教发〔2015〕8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的精神,经市人社局同意,2016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10人。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品行端正,有一定的管理水平和团结协作精神,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具备正高级教师职称任职条件,或者具备省特级教师、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荣誉称号,或者具备教育相关专业博士学历学位。
(三)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4月5日以后出生);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培养对象、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0年4月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相应学科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的教师资格可报考低学段的教师岗位),高职校岗位除外。
(五)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管理能力突出。具有5年以上校长经历,学校发展水平高,教育管理业绩突出,在省内外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以校长身份,受到过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2.理论基础扎实。具有博士学位,近五年,承担过国家级重大课题或项目,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3篇。
3.科研水平卓越。能够围绕教育发展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开展深入研究,在管理机制、课程改革、评价激励等方面具有独到的研究见解。近五年,主持省级及以上重点课题1项,并通过结题鉴定;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不少于3篇或在国际知名刊物上发表不少于1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或者出版1本以上有价值的学术专著。
4.教学功底深厚。具有较强的教学指导能力,教学风格鲜明,教学效果显著。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限成果第一领衔人)。
5.专业技能高超。能够发挥专业技能优势,从事科学技术项目开发、科研成果推广和技术工作,成绩卓著,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过省级以上科研成果推广表彰,或获得发明专利2项以上(有证书)。或者在企业主持或负责过较大项目的设计、施工,成绩突出,近5年内公开发表技术类论文3篇以上。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条件等信息:
常州教育网(http://www.czedu.gov.cn)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zhrss.gov.cn)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照片上传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www.czhrss.gov.cn/class/PLMFJIDH。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6年4月5日9:00—2016年4月7日16︰00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