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面向高校公开招聘2016届毕业生公告
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是深圳市教育局直属公办的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第三批创建单位,为满足学校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以华南师范大学为定点面向全国高校公开招聘2016届电子商务专业毕业生2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职位
招聘对象:为2016届毕业生。
职位参见《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面向2016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1)。
二、报名
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接受报名
(一)预报名
预报名邮箱为:hr_610@126.com,联系人:华老师,电话:18826578912
预报名应提供如下资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1.《深圳第二职业技术学校定点公开招考专业教师报名表》(需手写,提供扫描件,见附件2);
2.个人简历(电子文档);
3.身份证或户籍本(扫描件);
4.获奖、荣誉证书(扫描件);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
6.毕业生成绩单(扫描件)。
注意: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上述材料可在3月25日之前发送至预报名邮箱进行报名。
(二)现场报名
3月25日招聘会现场接受考生报名,提交预报名要求的纸质版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请考生按照要求,提前备齐《报名表》等相关材料。
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3月25日 8:30-11:30
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经济与管理学院301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方法: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通过查看资料、询问交流等方式进行预评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考生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2.须提供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也可在毕业后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和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合格证书。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笔试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笔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笔试面试环节。
四、笔试
时间:2016年3月25日 14:20-15:2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经济与管理学院301会议室
笔试内容考察应聘人员与工作岗位要求相关的综合知识及专业基础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占60%,教育学心理学等综合知识占40%。
五、面试
时间:2016年3月26日 9:00-11:30 14:00-17:00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经济与管理学院 教学楼5-202课室
面试由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面试的内容为与相应教学岗位相关的内容和综合素质。
六、校领导面谈
由学校领导面谈,进一步考核考生的综合素养。
七、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
资格复审及考核合格的拟聘考生,可以到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进行适岗考核,经适岗考核合格之后,由学校组织到深圳市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网站公示7天,之后办理入编手续。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规定在公示结束的三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
九、试用期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应届毕业生为12个月)。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待遇
相关待遇依据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第二职业技术学校面向2016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职位表
2. 深圳第二职业技术学校面向2016届毕业生公开招考专业教师报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