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201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一、招聘方式和原则
(一)本次招聘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由高碑店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市有关部门配合。
(二)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具体岗位及名额:
1、招聘普通高中教师40名,其中语文5名、数学6名、英语3名、物理4名、化学4名、生物3名、历史3名、地理2名、政治2名、体育2名、音乐2名、舞蹈1名、美术2名、信息技术1名。
2、招聘职教中心教师10名,其中数学1名、英语1名、音乐1名、数控技术应用2名、汽车运用维修2名、建筑工程施工2名、会计1名。
3、招聘乡镇初中教师20名,其中语文4名、数学4名、英语3名、物理1名、地理1名、历史1名、生物2名、政治2名、音乐1名、心理健康1名。
4、招聘乡镇小学教师50名,其中语文10名、数学10名、英语8名、音乐8名、体育8名、美术6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传染病,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应聘。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以及事业单位新招聘且组织、人事部门已完成审批的人员参与应聘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出具相应的信件。
2、学历要求:
应聘普通高中教师,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一批及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生。
应聘职教中心教师,文化课教师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一批及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生,专业课教师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生(如专业不相同或相近,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所应聘学科教师资格)。
应聘乡镇初中教师,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且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生;如专业不相同或相近,需具备所应聘学科教师资格。
应聘乡镇小学教师,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且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生;如专业不相同或相近,需具备所应聘学科教师资格。
3、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公告发布
2016年3月15日至4月6日期间,在高碑店教育网及招聘信息网站、部分师范院校和职业技术院校就业信息网站发布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