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碑店市高碑店一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解决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改善和优化教师队伍人员结构,经高碑店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高碑店一中公开招聘16名教师。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具体岗位及名额:
招聘高碑店一中教师16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3名、生物2名、历史2名、地理2名、体育2名、美术2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学历要求:
应聘高碑店一中教师须是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一批及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毕业生。
3、本科、专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传染病,无抑郁史及精神心理问题。
4、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至2015年5月8日的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高碑店市教育局人事科(教育局北楼二层218办公室)。咨询电话:0312-6396096,0312-6396013,0312-6390081,13930863716
4、现场确认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专业不是相同或相近的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开具的能在2015年6月毕业的证明(包括学历、专业、学制、毕业时间等内容)及就业协议书原件。初审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资格确认时交《应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近期小二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报名费100元。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3:1时,将调整招聘岗位。
5、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资格不合格的,随时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试考核
采取笔试、面试的办法,择优选聘。考试考核成绩总分2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100分。
1、笔试。由高碑店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试题由外聘专家组拟定。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两部分,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等相关内容,占30%;职业能力测验为本人所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相关内容,占70%。
依据笔试成绩,各专业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2、面试(说课)。由高碑店市人社局负责组织,考官由外聘专家担任。说课科目为应聘学科课程,说课范围为现行教材,说课时间15分钟,说课题目抽签确定,说课前每人准备30分钟。按照职位采取说课的方式分批分组进行,面试(说课)成绩满分为100分。
每个面试(说课)室均设一名纪检监察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实行入闱管理,确保面试(说课)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同一职位同一组别面试(说课)结束,现场公布面试(说课)成绩。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得分+职业能力测验得分)+面试成绩。
3、考试地点:高碑店市教师进修学校。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依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员。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有教师资格证者、学历高者、年龄小者优先”的原则依次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考核。由高碑店市教育局负责对拟聘人员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考核,并做出考核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考试考核和确定的拟录用人员均在高碑店教育局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录用。体检合格者予以录用,考生与教育局签订《录用协议书》。
(七)聘用与待遇。确定的录用人员,列全额事业编制、财政开支。由教育局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高碑店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