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遂昌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决定公开招聘地理、心理辅导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
1.招聘计划
地理、心理辅导老师各1名。
2.报考资格条件
(1)近三年(2014年-2016年)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当年高考时必须被列入第一批的重点师范大学或综合性大学录取)或近三年(2014年-2016年)相关专业的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心理辅导老师取得国家三级及以上心理咨询师证书的人员在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用;
(2)普通话达到二等乙级以上,师范类、非师范类考生均需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应届类考生可推迟到2016年8月底);
(3)具有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
(3)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的程序如下: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报名时间和地点:2016年3月22日—3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遂昌中学校办公室雷军老师处报名。
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类考生: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学籍证明、教师资格证书(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类考生: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的,还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2.资格审查
遂昌中学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3.笔试和面试
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学科职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遂昌中学(遂昌县妙高街道园丁路18号)。
(3)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90分钟,笔试范围为该学科专业知识。
(4)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上课形式,上课内容由评委从高中教学内容中选择三个题目抽签决定,备课时间为120分钟。
4.体检、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和在拟聘用前放弃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5.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对象在双向选择时未被学校聘用又不服从分配的、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6年8月底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毕业证书的、未按时提供人事档案的以及事后被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注意事项
1.招聘的人员在遂昌中学服务期为五年。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3.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统一在中国遂昌门户网站 (www.suichang.gov.cn)、 遂昌教育网(www.zjscedu.org )、遂昌中学网(www.sczx.net )发布,请考生注意这方面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遂昌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昌中学办公室:0578-8198216
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电话: 8520346。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电话:8122601。
举报电话:遂昌县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0578-8529653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昌县教育局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