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16年度招聘第一批中小学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3/11
招聘时间:3月19日(周六)9:00至17:00
招聘地点:河北师范大学公教楼B204、B205、B206
为满足开发区扩区后对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拟招聘编外合同制教师49名。
一、招聘岗位
(一)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各初中
补充教师22名:语文6名、数学5名、英语4名、物理3名、化学2名、政治1名、历史1名。
(二)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第四小学
补充教师27名:语文11名、数学10名、英语5名、科学1名。
二、招聘条件
1、小学:近三届一批全日制直本及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或相近。
2、初中:初中文化课教师招聘近三届一批全日制直本以上毕业生,专业对口。
3、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海港开发区电视台、海港开发区人才网站、河北师大网站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平台。招聘信息在信息发布平台对外公布。公布期7天。
(二)考评
由招聘小组到现场进行考评、签聘用协议。
(三)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分别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核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和档案材料审核等考核。
(五)进行公示
在招聘过程中,海港经济开发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报名、考试、录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各环节成绩和拟录用人选分别在报名处和唐山海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拟录用人选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海港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分别办理相关手续。工资福利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执行,社保按照企业标准缴纳。
(七)其他
1、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或者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在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按照总成绩高低进入体检环节。如出现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按照以下次序录取:海港经济开发区户籍者(含托管区域)优先录取;试讲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学历高者优先录取。
如以上条件均相同则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录用。
3、凡在录用2年内不能取得胜任相应教学岗位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辞退,不予补偿。
4、参加招聘人员须符合以下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教学工作,身体健康,能够从事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5、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被劳动教养或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或受过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6、教师按照录取成绩在开发区中心城区统一调剂。
7、以上涉及年龄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本科生要求1991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要求1988年7月1日后出生。日期均含当日。
8、专业相近为理科类或文科类。
9、近三届为2014、2015、2016届毕业生。
10、凡被录用,但一年之内离职者,缴纳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
11、已在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含托管区)公办学校参加教育教学工作的(不含劳务派遣人员),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2、如报名人数不足设岗数的3倍,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取消招聘岗位或减少招聘人数。
(八)报名
1、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现场自愿报名,报名需由本人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请提前打印好“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应届毕业生须由学校提供学历证明),本人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3张、报名表一份。
2、现场报名:
地点:河北师范大学
时间:2016年3月19日上午9:00—下午5:00
四、有关要求
1、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在公开招聘以及录用后任何时间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2、由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监督电话2913381、2913378。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