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2015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简章
一、招聘人数
招聘100人。
初中20人:其中语文4人,数学4人,英语2人,物理2人,化学2人,生物2人,历史2人,地理2人。
小学80人:语文19人,数学19人,英语14人,音乐7人,体育7人,美术7人,信息7人。
各专业报名人数小于指标数3倍时,报名人数除以3取整(尾数全舍)为指标数,剩余指标调剂到报名人数较多的专业。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名对象
1.截止报名时在我县报到的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我县农村合同幼儿教师。
(二)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农村合同幼儿教师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5.符合招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具体条件:
①报考初中学科教师须具有对口专业的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对口专业教师资格;
②报考小学语文、数学、英语、信息学科教师须具有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不限专业)。报考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学科教师须具有对口专业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本专业教师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4日8:00--17日18:00。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陆滦南教育信息网(http://lnxjyj.gov.cn/),进入“2015年教师招聘”,填写报名信息(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层次中的一个学科)。报名系统于2015年8月14日上午8:00开通,2015年8月17日下午18:00关闭。
报名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按要求上传照片。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也可提供学信网上自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复印件或打印的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带本人照片的证书验证信息,在县人才中心报到的携带加盖县人才中心公章的报到证复印件到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审查和信息确认,农村合同幼儿教师还需出具加盖有学校公章的统一格式的证明信。资格审查确认时间为8月17日至18日(截止时间为18日下午17:00),不按规定时间审查和确认的视为弃权。
(二)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果确定参考人员名单。参考人员务于8月19日上午9:00至12:00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笔试。笔试时间共9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考试内容为:
①适应报考学段教育教学相关知识(占90分)。
初中:适应初中教育教学的本专业内容(高中60分,初中30分)。
小学:语文、数学专业为适应小学语文和数学两个学科的教育教学内容(高中30分,初中60分),其他专业为适应小学教育教学的本专业内容以及适应小学语文和数学学科教育教学的内容(专业40分,语文和数学50分,共计90分。其中高中30%,初中70%)。
②教育理论及法律法规(占10分)。主要是《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关内容。
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9时00分--10时30分(90分钟)。考生的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于8月21日在滦南县教育局公布。
资格复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再次复核参考人员的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经复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尾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30%。参加面试人员务于8月22日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包括讲课和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和知识掌握水平,面试实行百分制。讲课内容为:
初中:八年级第一学期新授课内容(化学为九年级第一学期新授课内容)。
小学:所报学科的小学四年级第一学期新授课内容,讲课课题自选。
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讲课结束后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2分钟。音乐、体育、美术专业还要进行特长展示。
面试时间为8月23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于2015年8月24日在县教育局公布。
4、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出现并列时,依次考虑笔试成绩、学历条件,笔试成绩高、学历高者优先。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条例》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由县教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5、公示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聘用人员在县教育局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三年(2015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第一年为试用期)。聘用期间工资按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有关政策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三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考核情况再行续聘(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在以后聘期内工资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继续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及医疗、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并按有关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安置去向
新聘用教师全部安置到农村缺员中小学任教。聘用前将拟聘人员的成绩、缺员单位及缺员学科、人数予以公开,实行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七、几个具体问题
1、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考范围及报名条件报考,所持证件须真实、有效,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2、申报初中各专业及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必须符合限报条件,不符合规定条件申报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3、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县教育局发给准考证。参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和面试。
4、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面试通知单、体检通知单或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聘用结果在县教育局公布。
6、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中直机关招录公务员、省招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等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3]40号规定,收取报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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