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2016年招聘小学教师实施方案(2001)
为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满足乡镇小学教学需求,市政府同意,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30名,现制定方案如下。本方案公示期为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3月15日
一、招聘范围
2001年前(含2001年)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且档案在市教育体育局。
二、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相一致,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具备普通中等学校中师(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㈠报名与资格审查
⒈报名时间:2016年3月15日至3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⒉报名地点:永城市人才交流中心(光明路与芒砀山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东)。
⒊报名要求:
①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不得替代报名。
②报名时,本人须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填写《2016年永城市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报名时交近期同版彩色免冠照片一寸五张。
③在永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服务永城的“大学生村干部”,在农村连续任职3年以上(含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在岗。上述人员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笔试成绩加5分,同时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只加一项。加分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永城市委组织部出具的“大学生村干部”有关证明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应为3:1,达不到3:1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6、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6年3月30日至3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7、笔试地点及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㈠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理论和教育法规以及教材教法、班级管理等,满分为100分。
㈡笔试时间:2016年4月2日上午9:30至11:30。
㈢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㈣笔试成绩和需加分人员于4月下旬进行公示。
㈤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2、面试(试讲)。
㈠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学科(岗位)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分数相同,即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则相应核减学科(岗位)招聘人数。
㈡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㈢试讲内容:应为永城市小学阶段的四至六年级现用教材。
㈣备课准备时间15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试讲题目现场随机抽取。
㈤试讲按抽签确定的顺序和所报学科进行,评委当场打分,满分为100分;试讲分数低于65分者(含65分),不列入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㈥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试讲)成绩。
㈦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1、依据拟招聘人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座谈、测评等方式进行。考核测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六、聘用与待遇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公示期满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否则取消聘用。
本方案由永城市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0---2718989
附件1:2016年永城市公开招聘小学教师报名表
永城市2016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