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机关幼儿园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下属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面向浙江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幼儿教师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是隶属于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全民事业单位,共有2个园区。分类类别为准公益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部分补助。主要承担为适龄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重点保障市级机关工作人员子女入托。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
人数 |
岗位 |
招聘专业及 |
招聘 |
其他资格条件 |
幼儿教师 |
2 |
承担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实践指导 |
学前教育专业(其中有普通中专或职业中专学历且为学前教育专业的,大专学历专业可不作限制); |
浙江省户籍或生源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男幼儿教师 |
1 |
承担幼儿园美术教师及幼儿园教育教学实践指导 |
体艺类、师范类(美术专业或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
浙江省户籍或生源 |
男性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注:教师资格取得和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应聘人员属于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可凭就业协议和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报名,且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并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属于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的,报名时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16年3月1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苍水园区副园长办公室:宁波市海曙区苍水街172号;联系人:丁艳老师。电话:87368331。
3、报名办法:登陆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www.nbhq.gov.cn)或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网(www.nbsjgey.com)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和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和单位出具的任教证明、职称证书、荣誉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详见附件2、附件3)。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www.nbhq.gov.cn)或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网(www.nbsjgey.com)上同时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由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3月26日上午9时—11时,笔试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或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网(www.nbsjgey.com)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项目包括活动设计及组织能力(50%)、专业技能测试(50%)。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内容要求详见《面试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或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网(www.nbsjgey.com)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并同时参照《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浙卫发〔1999〕405号)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本次考试拟录用人员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或宁波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网(www.nbsjgey.com)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属于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未取得的取消录用资格。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任上岗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
0574-89185303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人事处
宁波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