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面试地点及面试时间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考试综合成绩可于面试结束约7个工作日后登录我局门户网站查询。
3、组织考核和体检:入围考核和体检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应达60分。根据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分岗位学科志愿,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学科人数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末位同分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科目分数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岗位学科只有1人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应达70分方可确定为考核人选。
考核办法:由我局审核毕业生档案、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件、证明等。考核等次评定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所产生的空额从考试综合成绩达60分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体检办法:我局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福建省教育厅闽教人[2010]43号和闽教人〔2011〕6号文件规定,对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在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毕业生体检结论应为合格。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结论不合格所产生的空额从考试综合成绩达60分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4、确定聘用对象:考核、体检结论均为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我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ljy.cn/)予以公示。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因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从考试综合成绩达60分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另行组织体检和考核。聘用对象应在我局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办法
1、免笔试研究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聘用办法:聘用对象按就业协议予以聘用。
2、全省统一笔试的应聘毕业生聘用办法:聘用对象根据报考岗位学科志愿,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自主选择具体岗位,具体岗位见附件1。
3、本次招聘的所有聘用人员,必须在招聘单位至少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
五、其它有关规定
1、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年龄等各项相关资格条件截至2016年7月31日。考生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中学的毕业生应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的毕业生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儿园的毕业生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3、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6、2016年2月及之前户口迁入福建省的考生,须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中注明本人户口自何年何月迁入福建。
六、优惠政策
根据市委、市政府长委[2014]29号有关规定,聘用的新任教师享受如下优惠政策:
1、安家补助。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和“985”工程高校的本科毕业生,每位毕业生发给安家补助费3万元(第1年、第3年、第6年各支付1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安家补助费6万元(第1年、第3年、第6年各支付2万元)。
2、住房补贴。对学校无法提供宿舍的长乐市以外生源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1000元住房补贴,时间5年。
3、代偿学费。对聘用到我市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任教的本科学历的新教师,实行高校毕业生学费代偿制度,服务期为5年,按每人每年5000元计算,逐年退还学费,连续退费4年。
4、转正定级。新教师到乡镇及以下的学校任教的,工资直接转正定级,见习期(试用期)满一年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一级。
七、政策咨询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项,由长乐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0591-28936296、28923771。政策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17:00。
附件:1、2016年长乐市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
2、2016年长乐市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3、2016年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专业类别
4、毕业生报考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长乐市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九日
长教人[2016]16号附件1-2:2016年长乐市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和岗位信息表.xls
长教人[2016]16号附件3-4:2016年长乐市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专业类别和提交材料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