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岸开发区2016年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北岸开发区师资队伍建设,推进我区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关于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5号)和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开发区2016年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提出以下方案:
一、招聘对象
面向本省,2016年3月18日前的常住户口在我省的报考者(含福建省内高校的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的福建生源2014年、2015年、2016年应届毕业生,均视为本省报考者),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尚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5个岗位,共70人)
序号 |
学校 类别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学 历 |
专 业 |
教师资格 |
普通话 |
1 |
小 学 |
语文 |
15 |
全日制 师范类 专 科 及以上 学 历 |
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语文教育、小学教育(语文方向)、初等教育(语文方向)、学科教学(语文) |
相应学科 的小学及 以上教师 资格证书 |
二 级 甲 等 及以上 |
数学 |
13 |
同上 |
数学教育、小学教育(数学方向)、初等教育(数学方向)、学科教学(数学) |
同上 |
二 级 乙 等 及以上 | ||
英语 |
6 |
同上 |
英语、英语教育、小学教育(英语方向)、初等教育(英语方向)、学科教学(英语)、应用英语、实用英语 |
同上 |
同上 | ||
信息技术 |
6 |
同上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计算机科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教育技术学、计算机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 |
同上 |
同上 |
2 |
幼 儿 园 |
幼 儿 园 |
30 |
全日制 专 科 及以上 学 历 |
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儿童教育、学前教育学、艺术教育、舞蹈教育、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音乐与舞蹈学、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学科教学(音乐)、美术学、美术教育、学科教学(美术) |
幼 儿 园 教师资格 或舞蹈、音乐、美术教师资格 证 书 |
同上 |
全日制 师范类 专 科 及以上 学 历 |
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语文教育、数学教育、小学教育、初等教育、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 |
相应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 |||||
备注:专业设定依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 |
其他条件要求:
1、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应届研究生学历证书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具体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24日。
2.报名方式与收费: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请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
3.资格初审: 由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4.注意事项:笔试报名以县、区(管委会)为单位进行,每位应聘者报考1个岗位(只能报考一个学科,即小学、幼儿园各学科不能兼报)。
(二)笔试
1.笔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后,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不开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除外),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岗位招考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职位由开发区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公布,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笔试时间与地点:2016年4月17日,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2010〕7号有关文件执行。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
4.笔试加分: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4个文件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3)的考生可提出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拟加分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加分受理时间在区教育信息网另行公告通知,敬请考生及时关注,逾期不再受理)向区教育局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北岸开发区教育信息网站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