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录用后在指定的学校范围内通过学校与新教师双向选择进行聘用。
3.聘用对象在双向选择时未被学校聘用又不服从分配的、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6年8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未按时提供人事档案的以及事后被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三、注意事项
1.招聘的人员在遂昌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为五年。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3.遂昌籍指遂昌县生源、遂昌县户籍、出生地在遂昌,如以户籍报名的以2016年3月9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现服务于遂昌县大学生志愿者视同遂昌籍。
4.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统一在中国遂昌门户网站 (www.suichang.gov.cn)、 遂昌教育网(www.zjscedu.org )发布,请考生注意这方面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遂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8122601 、8132599
举报电话:遂昌县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0578-8529653
3. 课程代码对照表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昌县教育局
2016年2月26日
课程代码对照表 | |
代码 |
科目 |
101 |
语文(高中、初中) |
102 |
数学(高中、初中) |
103 |
英语(高中、初中) |
104 |
政治(高中、初中) |
105 |
历史(高中、初中) |
106 |
地理(高中、初中) |
107 |
物理(高中、初中) |
108 |
化学(高中、初中) |
109 |
生物(高中、初中) |
110 |
信息技术(高中、初中) |
111 |
科学(初中) |
112 |
社会(初中) |
201 |
语文(小学) |
202 |
数学(小学) |
203 |
英语(小学) |
301 |
学前教育(幼儿园) |
100 |
教育基础知识(高中、初中) |
200 |
教育基础知识(小学) |
300 |
教育基础知识(幼儿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