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2016年公开招聘机关幼儿园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东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幼儿园幼儿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与人数
1.东阳户口;
2.身体健康,政治素质好,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
3.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2016年应届毕业生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5.招聘人数:2人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统一考试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3日-3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东阳市机关幼儿园(地址:金玉巷71号,联系电话0579-86623849)。
3.报名要求和应提交的材料:
须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报名时,由本人填写《东阳市2016年机关幼儿园新教师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并提交相关材料: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允许在录用报到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
(5)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携带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报考人员需交考务费40元。
3月15日将报名情况在东阳人才网上公布。3月23日在原报名处领取准考证,逾期作放弃考试处理。
(二)资格审查
1.由机关幼儿园主管部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在《东阳人才网》(网址:www.dyrc.gov.cn)公布。
2.符合报名条件的参加笔试总人数不足招聘总职位额的3倍时,酌情核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1.组织。机关幼儿园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考试,考试以闭卷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1)笔试100分,内容:幼儿专业知识(2)面试100分,合格分60分,面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相关技能测试(看图说话、弹、唱、跳、绘画)。
3.总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4.考试安排。
(1)笔试初定于2016年3月26日。按所有参加本次考试人员笔试成绩的平均分划定最低聘用分数线。
(2)面试:面试前三天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计划数的1:5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领取面试通知书时,已有工作单位的或已与工作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原所在单位同意参加面试的证明。未提供证明的将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3)考试成绩在《东阳人才网》上公布。
5.本次考试成绩只限本次幼儿教师招聘聘用时有效。
(四)体检、考察(政审)
1.体检。报考人员须参加体检、考察(政审)。体检标准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教育部令第76号)规定执行。按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数1:1.5确定体检对象。
2.考察。考察按东政办发〔2007〕115号文件执行。考察按1:1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缺额人数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考察后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五)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员;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人数不再替补。
三、招聘的其他事项
1.如有特殊情况需有变动说明的,请关注《东阳人才网》,本次教师招聘信息均在该网站上公告。
2.本次招聘工作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原则,严格掌握条件和操作程序,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做到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禁徇私舞弊,对违反纪律的人和事按规定严肃处理。
3.根据东政办发[2011]312号第十条“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录用为公务员、正式职工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录用后应转为非农业户口。”及市委有关之规定,被聘用人员在办理转正定级前须先办妥农转非手续,逾期不办者作自动解除聘用合同处理。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9-866238490579—86675715
附:东阳市2016年机关幼儿园新教师应聘登记表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