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决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报考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共58名。具体的招聘学段、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2015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计划表》。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
(三)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职责;
(四)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二、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的程序如下: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间和地点:2015年3月11日—3月13日到遂昌县教育局(遂昌县公园路79号)报名(须本人到场报名);按学段学科报考,分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四个学段,每人限报1个学段中的1门学科。
报名时需如实填写《2015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报名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师范类考生: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师范类学籍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届非师范类考生: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学籍证明、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类考生:身份证、户籍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9月至今在遂昌中小学(幼儿园)代课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年龄在1975年3月11日后出生的,还需提供代课证明。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其中语文岗位放宽到1.5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资格审查
县教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用人单位在教育局初审的基础上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3.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4月14日—4月17日(领取地点:遂昌县教育局自考办)。
(2)笔试时间:2015年4月18日9:00—11:30教育基础知识;2015年4月18日14:30—17:00专业知识。报考中小学音乐、小学科学、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小学信息技术专业的只考教育基础知识,不考专业知识。
(3)笔试地点:遂昌中学(遂昌县妙高街道园丁路18号)。
(4)笔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二门的各占50%;笔试范围请查:浙江教育考试网〉社会考试〉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
4.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学科职位数1:3的比例(招聘计划在6人以上的职位比例为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于面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实施2天前,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面试时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面试按岗位分类进行:
(1)幼儿园教师岗位:说课和技能测试各占50%。说课准备时间为30分钟,说课时间控制在13分钟以内。说课结束后,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自弹自唱、情景故事、舞蹈、绘画写字四项。舞蹈曲目自定,自弹自唱、情景故事、绘画写字现场出题,绘画写字测试时间根据难度由评委决定,其它各项时间控制在3分钟以内。
(2)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学科教师岗位: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6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
(3)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汽车维修工程教育学科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形式面试,测试项目及办法由评委决定。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其中幼儿园招聘岗位同时参照《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执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察工作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如递补人员分数与该岗位入围体检人员分数差5分以上的,则取消递补。
四、公示、聘用
1.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录用后在指定的学校范围内通过学校与新教师双向选择进行聘用。
3.聘用对象在双向选择时未被学校聘用又不服从分配的、聘用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5年8月底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未按时提供人事档案的以及事后被认定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1.招聘的人员在遂昌县教育系统服务期为五年。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执行。
3.遂昌籍指遂昌县生源、遂昌县户籍、出生地在遂昌,如以户籍报名的以2015年3月13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现服务于遂昌县大学生志愿者视同遂昌籍。
4.本次招聘的所有信息统一在中国遂昌门户网站 (www.suichang.gov.cn)、 遂昌教育网(www.zjscedu.org )发布,请考生注意这方面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遂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遂昌县教育局人事科:0578-8122601 、8132599
举报电话:遂昌县纪委、监察局0578-8122345
附件:2015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计划表
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遂昌县教育局
2015年2月27日
附件: 2015年遂昌县教育系统招聘教师计划表 | |||||
招聘单位或学段 |
岗位(学科) |
专业要求 |
招聘数 |
学历要求 |
其他要求 |
职业中专(1人) |
汽车维修 工程教育 |
汽车维修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汽车营销、汽车美容与装潢、汽车工程等专业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 |
户籍不限;1985年3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2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年内未取得的,将予以解聘。) |
初中(13人) |
语文 |
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所报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相符;其他人员所报学科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书》注明的专业相符 |
2 |
本科及以上毕业 |
户籍不限;1985年3月11日以后出生(2014年9月至今在遂昌中小学代课的人员年龄可放宽到1975年3月11日后出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于2015年7月10日前上交有效)。 |
社会 |
3 | ||||
英语 |
2 | ||||
科学 |
5 | ||||
音乐 |
1 | ||||
小学(33人) |
语文 |
10 |
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 |
外县户籍考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1985年3月11日以后出生(2014年9月至今在遂昌中小学代课的中小学教师年龄可放宽到1975年3月11日后出生);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于2015年7月10日前上交有效)。 | |
数学 |
7 | ||||
英语 |
5 | ||||
科学 |
3 | ||||
音乐 |
2 | ||||
美术 |
2 | ||||
体育 |
2 | ||||
信息技术 |
2 | ||||
幼儿园(11人) |
幼儿教育 |
11 |
户籍不限;1985年3月11日以后出生(2014年9月至今在遂昌县县域内幼儿园代课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1975年3月11日后出生);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应届师范类毕业生于2015年7月10日前上交有效)。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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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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