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开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经南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开区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28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16年天津市南开区教育系统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应聘教师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各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
8.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南开区职工大学教师岗位除外)。
9.留学人员不受英语水平限制。
10.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1.具有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2.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3.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016年天津市南开区教育系统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南开政务网、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网上发布。发布时间从2016年2月18日9:00至2月26日17:00。考生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tj.lss.gov.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南开政务网:http://www.tjnk.gov.cn
天津市南开区教育局网:http://www.nkedu.org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9:00开始至2016年3月4日18:00结束。
笔试缴费时间:2016年2月29日9:00开始至2016年3月5日18:00结束。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307室)。办理时间:2016年2月29日(星期一)9:00——2016年3月5日(星期六)18:00。
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确认人数之比低于1:3的不能开考,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6年3月10日9:00至16:00。
招聘单位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6年3月16日9:00至2016年3月18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