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长台学区招聘校园保安公告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山市校园保安岗位工作规范》要求,江山市长台学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安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条件
1.思想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或者被开除工作、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自愿从事校园保安工作。
2.年龄条件。30-55周岁的已婚男性公民。
3.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视力正常。无残疾、纹身、明显疤痕,无传染性疾病,本人及三代以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疾病病史。
4.文化条件:初中及以上学历。
5.户籍条件:江山市常住户口。
6.符合以上条件的退伍军人、安保证持有者优先。
二、报名
1.报名采取应聘者自行报名方式进行。
地点:江山市长台初中;联系人:刘老师,15857009629(659629)。
2.报名时填写保安报名、政审表,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4张。以及保安证、退伍证等相关资料。
3.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2月17日(正月初十)。
三、审核
1.面试。会同学校、公安等,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面试前3名先参与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名额按照面试成绩降序递补。
3.政审。体检合格者,请属地派出所政审。政审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四、录用
经审核确定正式录用人员名单3人,工作单位分别为:长台初中、长台小学、张村小学。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须参加保安培训,取得保安合格证。试用合格且取得保安证,予以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五、说明
学校保安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工资待遇:参照江教(2015)48号文件发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文件规定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江山市长台学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1月19日
附件下载: 江山市校园专职保安队员报名、政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