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山市2015年招聘教师拟录用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拟录用人员(含提前批招聘、免试批招聘的优秀毕业生和拟补录人员):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山市教育局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所有拟录用人员须于7月15日—7月17日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报考时所提供的校优、省优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到江山市教育局人事科(217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须同时递交相关复印件各一份。浙江省外拟录用人员资格复审可推迟至8月中旬的培训期间进行,但必须于7月15日—7月17日期间电话告知江山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70-4071670(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联系人:徐老师。其他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资格复审,否则按资格复审不通过处理。
二、档案投递:所有拟录用人员个人档案要求于7月底前投递到江山市教育局档案室朱丽霞老师收;历届毕业生需要开具“调档函”方可调档的,请到朱丽霞老师处开具,应届毕业生报到证接收单位填写“江山市教育局”,并随档案投递到江山市教育局档案室,联系电话0570—4071377。
三、培训、体检、公示、签约:所有拟录用人员须经资格复审、培训、体检、考核、公示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拟录用的应届毕业生可到教育局人事科提前办理签约手续。江山市教育局将于8月中旬组织新录用教师进行上岗前集中培训,请合理安排好时间,培训期间不得请假。培训及体检时间将在江山教育网上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
四、党组织、户籍关系转移:拟录用毕业生的党组织关系请统一介绍到“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待安置到具体学校后,再由江山市委组织部介绍到所在学校的党组织。户籍关系待安置学校确定后,再到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江山市教育局
201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