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2015年公开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黔东南州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细则(暂行)》(州人发〔2006〕10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1号)等文件精神,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2015年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锦屏县2015年公开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职位一览表》附件1)。为做好本次招考聘用工作,结合锦屏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国六所高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15届本科及以上免费师范毕业生;
2、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8年1月2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25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组织审查的;
4.定向到具体行业(单位)、县(市、区)的应届毕业生;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公开招聘程序及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六所高校免费师范毕业生,采取报名、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信息通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黔东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qdn.lss.gov.cn/)、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公告公示栏等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唯一官方网站为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25日—2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四楼。
3、职位报考: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与省教育厅签订的免费培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
⑤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考生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报名表》一份(报名表须按要求填写真实清楚,如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和报名考务费100元。
考生可预先在锦屏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pzf.gov.cn/)下载《锦屏县2015年公开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表》,统一用A4纸打印,根据所报考职位,按要求填写该报名表并在报名时提交;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本人报名;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与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联系并告知新号码,否则造成无法联系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和填报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专业条件,以《毕业证书》明确其在校学习的专业为准)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面试方式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内容及相关规定
面试(专业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岗位工作的综合能力情况。
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及面试(专业测试)方式由锦屏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面试(专业测试)工作由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同时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或本人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专业测试),如因考生未阅面试(专业测试)公告而未能按时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均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专业测试)前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方式方法将根据考生的报名情况确定
1.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及以上比例的,采取面试(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按招聘计划数由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2.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在1:3以内(不含1:3)的,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具备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达到60分及以上的人数超过计划招聘数,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对象。
面试(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