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经开区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湖南省教育督导评估实施细则》规定,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经区工委、管委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26名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26名)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二)具体条件
1、报考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达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公开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4年7月15日—7月17日,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7日17:00。
(二)报名地点:常德经开区政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三)报名提供资料: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和所有证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3张。
(四)报名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须提交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的《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四、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1、时间:2014年7月22日上午9:00—11:00。
2、地点:详见《准考证》,2013年7月21日在报名地点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
内容为“教育基本知识”(40%)和“学科专业知识”(60%)。“教育基本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改革新理念、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时事政治,“学科专业知识”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本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考试指导用书,
笔试时量为120分钟。
五、面试
(一)面试对象
2014年7月28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在常德经开区网站上公示面试入围人员名单,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相应学科专业知识”高者为先。
(二)面试时间
2014年7月29上午8:00考生集中。
(三)面试地点
另行通知。
(四)面试形式
音、体、美学科面试包括现场备课(限时60分钟)授课(限时20分钟)和专业技能展示(限时10分钟),现场备课授课占面试成绩的60%,技能展示占面试成绩的40%。其它学科面试形式均为现场备课(限时60分钟)授课(限时20分钟)。面试教材为常德经开区中小学现行教材,由招聘单位提供,音、体、美学科技能展示可自带必要乐器、器材。
六、成绩合成
(一)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按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二)2014年7月31日在常德经开区网站上公示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七、体检
(一)入围考生于2014年8月1日上午8:00到常德经开区政务中心集中。
(二)体检时空腹,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当日17:30以后公布体检合格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者,再作一次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学科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递补对象。递补体检最多不超过1次。
(三)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核对象。
八、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会同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学科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递补对象。递补考核最多不超过1次。
九、确定拟聘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区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德经开区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十、聘用与管理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合同手续。
(二)拟聘人员签订《常德经开区中小学教师聘用服务期承诺书》,实行五年服务期制度。
(三)上岗人员由常德经开区人社局实行人事代理和合同聘用管理,按要求签订《聘用合同书》,聘用期和试用期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上岗人员按现行政策享受在职教师同等待遇。
十一、纪律要求
(一)考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入场;考试资料、通讯工具等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二)考生在整个招考过程中,如出现资格不符、证件伪造、请人代考或考场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将立即取消其资格,且近三年内不准参加常德经开区教师招聘。
(三)拟聘人员不到所分配的学校、学科岗位工作的,按自动弃权处理,且近三年内不准参加常德经开区教师招聘。
(四)聘用人员上岗后,试用期内如发现弄虚作假、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如不服从安排,违反服务期承诺的,一律作违约处理,且近三年内不准参加常德经开区教师招聘。
咨询电话:常德经开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0736—7312737
附件:
常德经开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常德经开区社会事务管局
二○一四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