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条件
1.热爱学前教育事业,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和基本素养;
3.具有良好的为人师表的气质,身体健康,符合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要求。
二、具体岗位和要求
招聘岗位 年龄 学历等资格 其他
幼儿园教师
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所规定的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
幼儿园体育教师 男性
三.报名办法
1.凡符合条件者持报名表(鹿城教育网上下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先提供由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或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应届师范类毕业生尚无教师资格证的须带普通话等级证书,非师范类毕业生尚无教师资格证的须带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或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专业证书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2张到鹿城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温州市纱帽河99号1号楼202室)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4月5日至4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1. 已取得教师资格的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一律由用人单位委托鹿城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实行人事代理。未取得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待取得教师资格证后,再由鹿城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予以人事代理。
2. 被聘用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在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3.聘用期间,聘用合同参照鹿城区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五.具体考核及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88262765,联系人:朱老师。
温州市鹿城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
201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