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阳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和管理办法》(平编〔2005〕32号)和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阳县教育局《关于2012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考录教师的通知》(平教〔2012〕9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考录教师录用对象择业办法公布如下:
一、择业办法
1、考录对象根据报考岗位和岗位设置情况,选择相应的学校。
2、考录对象根据考试成绩总分(含加分)高低顺序排名,在规定择业范围内依次选择相应岗位(同分的优先选择岗位顺序同优先录用顺序)。
二、择业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平阳县2012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考录教师录用对象就业岗位设置
平阳县教育局
2012.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