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源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逐步建立和完善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聘任制度,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县事业单位公开考录、选调工作人员办法》(平政发〔2008〕1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教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二)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除外)。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平阳县生源或户口和档案在平阳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的考生户籍不限,面向全国招考。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全民事业单位和垂直管理企业单位正式职工;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人事部门办理过辞退、自谋职业人员;法律规定与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6月28日——6月29日
(二)报名地点:平阳县教师发展中心(昆阳镇昆鳌路287号)
(三)报名要求:
报名时须提供材料(见附件)。应届毕业生相关证书未到(未发)的应届毕业生可先由毕业学校提供证明,7月15日前必须将相关证书送交县教育局政工科。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相关证书(如参加2011年教师资格认证的可以先提认证机构的个人成绩合格证明,但7月15日前必须将教师资格证书送交县教育局政工科)。
(四)开考比例要求:
报名人数与各岗位录用指标不足3∶1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指标。报名放宽到全国的不受此比例限制。
三、报考岗位要求
(一)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岗位要求:报考中小学、幼儿园岗位,选报的学段以教师资格证为准,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的可选报对应学段或低学段。选报的学科根据专业对口或相关的原则,以教师资格证或毕业专业为准。小学语文、数学岗位分别放宽到高校文科类、理科类专业。
四、报考岗位和考录指标
(一)小学岗位83名
小学语文25名、小学数学9名、小学英语5名、小学科学5名、小学音乐11名、小学体育10名、小学美术5名、小学信息技术8名、小学心理辅导5名
(二)幼儿园岗位5名
(三)职高专业课岗位3名
岗位 |
录用 名额 |
学历要求 |
技能等级 |
专业要求 |
招考 范围 |
市场营销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及以上 |
助理营销员(高级工)及以上 |
市场营销 |
全国 |
数控加工技术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及以上 |
高级工及以上 |
数控加工技术 |
全国 |
汽车工程技术 |
1 |
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及以上 |
高级工及以上 |
汽车工程技术 |
全国 |
五、考录的内容和范围
(一)笔试(100分)
考试科目:按报考岗位开设考试科目。
考试的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
考试的内容分两部分:
1.教育专业理论知识(20分):根据报考岗位的学段分小学、幼儿教育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知识。职高专业课不考教育专业理论知识。
2.学科专业理论知识(80分):
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考高等师范院校对口专业教材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只考高等院校对口专业教材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二)说课、面试(50分,报考小学体育、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幼儿园岗位、职高专业课岗位为面试,报考其它岗位为说课):
说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对象的专业技能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素养。
考试先组织笔试,后组织说课(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说课、面试规程另行发布。
六、加分项目
根据县委〔2001〕106号文件精神,属于“独生子女户”和“农村两女户”的报考对象,分别按笔试试卷卷面总分的2.5%和1.5%给予加分。有关加分证明报名时必须提交,否则不予加分。
七、录用办法
(一)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录指标1:2比例进入说课(面试),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均进入说课。然后,根据学科考录指标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和说课(面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总分相同的,优先录用顺序为:⑴少数民族对象⑵学历高的考生⑶笔试成绩和说课(面试)成绩总分高分者⑷说课(面试)成绩高分者。⑸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分者。录用指标最后一名(多名)以上项目均相同的,此类对象另行组织笔试。
(二)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如果报考人数少于或等于考录指标,不组织笔试,只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合格者(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三)报考职高专业课岗位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不再组织体检。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根据成绩总分(含加分)按考录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规定执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不明确的,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造成学科录用指标缺额的,予以递补。
八、择业范围和办法
考录对象根据报考岗位,选择相应学校,岗位设置以农村山区学校为主,择业办法和具体岗位设置另行发文。考录对象落实到农村山区学校工作的,原则上实行到教育共同体领衔学校见习一年的制度。
九、其他事项
(一)今年被录用对象实行聘用合同制,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学校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对象提供虚假证明,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录用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学历、教师资格国家不承认的,取消录用资格。在考试中发现作弊的,取消当年录用资格和下年度教师考录资格。因此取消录用资格和录用对象自动放弃就业,造成学科录用指标缺额,在公示期满前的,予以递补,在公示期满后的,一律不予递补。
(三)录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三天内到学区、学校报到,迟到一周者批评教育,超过一个月者,取消录用资格。(指标空缺不递补)
(四)有关今年考 录教 师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平阳教育网(www.pyedu.cc)上发布,报考对象注意上网查阅。
考录教师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和毕业生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考录教师工作由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联合组织,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考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考录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十、本通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 阳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