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小学赴外地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深圳小学将于近期赴华中师范大学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3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小学赴外公招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面向应届毕业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公招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对以上(二)补充说明
(1)获得本科对应专业的学历及学士学位;
(2)应聘报考人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请参考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3)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非师范类专业的报考者,报名现场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合格证书、本人申请或报考教师资格证的协议(承诺)。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参加深圳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或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
4、无法办理入职聘用备案手续的定向、免费师范生;
5.现役军人的应届毕业生;
6.2017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报考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设定华中师范大学校内考点,考生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报考与资格审查地点、时间:
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12月16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否则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与考官之间符合亲属回避原则。
(三)资格审查程序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考生资格审查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2)审查要求: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即为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市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3)审查结果核定:招考小组通过查看资料、询问等方式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等占60分,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学校期间成绩、表现情况、实习单位表现情况等)占40分。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1:6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要求面试。
三、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深圳小学确定并通知获面试资格的报考者。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深圳小学具体落实,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在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合格线为60分。
(四)面试结束后,各职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1:3的比例依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笔试入围人选并通知至参加笔试的考生。
四、笔试
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招考计划表列出了笔试为教育类,教育类的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以及考查适应教学工作能力的内容。
(二)笔试时间、地点:通知笔试入围人选时一并通知。
(三)成绩公布:另行通知。
(四)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笔试结束后,按照面试、笔试成绩5:5的比例加权合成总成绩。根据各职位拟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五、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一)考察
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相关情况后,按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并对拟聘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考察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入围人员赴深圳体检。
(二)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联络学校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深圳小学学校网站公示7天。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聘用手续
深圳小学按规定时间给聘用对象向市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并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等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聘用前,协议或承诺中对于提供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必须兑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小学网站:http://szps.sz.edu.cn/;华中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网http://career.ccnu.edu.cn
2、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张晖老师0755-82255843
毕业生自愿推荐简历资料预交邮箱:905686934@qq.com
本公告由深圳小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小学赴外公招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面向应届毕业生)》
2、报名表。
深圳小学
二○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1、《深圳小学赴外公招常设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面向应届毕业生)》.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