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第一中学2016年免笔试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了适应我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引进优秀教育教学人才,确保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2016年我校拟计划招聘语文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到我校工作,为确保招录工作严谨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简章。
一、 招聘岗位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有为教育教学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和能力;
4.报考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应届毕业生界定:2014年7月——2016年7月期间毕业的学生;
6.2016年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表
岗位名称 |
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职称 |
其他 |
语文教师 |
3 |
中国语言文学类 |
研究生 |
硕士 |
不限 |
应届毕业生,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
数学教师 |
2 |
数学类 |
研究生 |
硕士 |
不限 |
应届毕业生,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
生物教师 |
2 |
生物科学及技术类 |
研究生 |
硕士 |
不限 |
应届毕业生,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
物理教师 |
2 |
物理学类 |
研究生 |
硕士 |
不限 |
应届毕业生,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
化学教师 |
2 |
化学类 |
研究生 |
硕士 |
不限 |
应届毕业生,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 |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5年11月——2015年12月
2.报名形式:应聘者可带纸质简历到柳州市第一中学报名,也可将电子简历上传到柳州市第一中学邮箱(lzsyzxb@163.com )报名。
3.咨询电话:0772-3816765。
4.资格审查:凡应聘者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毕业生持报到证原件(2016年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到柳州市第一中学学校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程序
(1)招聘单位提前两天通过书面或电话等方式通知面试人员本人。通知事项应包含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方式等。对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做好相关记录,并有2名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2)面试开始前,由招聘单位核实参加面试人员身份证,不真实的,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有权取消面试人员面试资格,所有责任由面试人员自负。
(3)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4)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面试。
(5)面试结束后,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
(三)组织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解题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开考的比例:招聘职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能少于1:3。对招聘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能开考。
(3)笔试地点:柳州市第一中学
(4)笔试时间:每学科1个小时
2.面试
(1)面试入围人选资格审查
根据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 1∶3 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拟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2)面试内容:专业知识综合问答。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60分,回答问题40分。
(3)笔试地点:柳州市第一中学
(4)面试时间:说课15分钟,回答问题5-10分钟。
(5)教材:高一至高三年级正在使用的教材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其中,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四)组织考核:
按计划招聘的职位数根据面试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如应聘人员资格不合格的,可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面试复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五)体检
对考核合格人员,统一安排到市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可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聘用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体检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进编手续。
三、招聘考试纪律
(一)切实加强对这次考试聘用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要主动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取消考试资格:
1. 报名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
2. 报名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 违反《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纪行为。
柳州市第一中学
201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