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曲沃县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档案、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领到报到证的,须提供发证单位出具的证明)、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以及其它相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登陆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whrss.gov.cn),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附件2),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退役的普通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从笔试成绩及格线以上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此后本次招聘各环节形成的招聘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3、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招聘岗位分别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未达1:3的,及格线以上人员为参加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招聘领导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高中、小学各招聘岗位的面试内容为专业课试讲,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幼儿园招聘岗位的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操作,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进行加试(面试),加试(面试)得分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正、科学,由专家和有关方面人员分专业组成若干个考官组,每个考官组5人,其中招聘单位参加面试考官人数不得超过1人。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具体方案、时间另行公告。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字〔2005〕19号)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具体体检标准见附件3)。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核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whrss.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单位,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聘用的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4、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本单位工作满五年方可调离。
七、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并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的公开监督。
(二)严格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体检、考核等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以及影响招聘工作公开、公正的;
5、从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不按回避政策实行回避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决定成立曲沃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注意事项
1、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事宜均安排在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whrss.gov.cn)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3、工作日咨询电话:0357-4525623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曲沃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附件:
曲沃县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