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中学等11个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吸引高素质人才,进一步优化充实教师队伍。根据《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9号)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拟公开招聘30名中小学、幼儿教师。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全县共招聘30名,其中12%的岗位用于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高中教师7 名,初中教师2 名,小学教师19 名,幼儿园教师2 名。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各阶段分学科报名、考试。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比例要求的,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往届大中专以上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学历要求:
报考高中、初中岗位者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者应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岗位者应具有幼儿师范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报考人员应具有相应层次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报考学科所需相关专业。
(五)报考中小学、幼儿教师人员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六)已参加工作人员报考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八)“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含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制定招聘工作方案。
(二)发布招聘公告:分别在曲沃县电视台、曲沃县人民政府网(www.quwo.gov.cn)、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whrss.gov.cn)、曲沃县人事人才网(www.qwrsrc.cn)发布公告。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8日至9月1日下午6时(周六、周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曲沃县人事考试中心(县委后楼126房间,联系电话:4525623)。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相应学科。
4、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时,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效证件(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5张,已参加工作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允许报考介绍信。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即可参加招聘考试。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③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④在我县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行为的;
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⑥其他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面试。报名人数和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比例的,由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市人社局核准。
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并按各学科分别出题,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内容
中学教师岗位: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20%,专业知识80%;
小学教师岗位: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20%,专业知识80%;
幼儿教师岗位:教育理论(幼儿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20%,专业知识80%。
(3)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县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档案、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以及相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其中:非个人原因未领到报到证的,须提供发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出具的允许报考证明。已参加工作人员在考核之前需把上述所需相关证件提供齐全。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者的,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和部门有权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应聘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依招聘学科和服务基层人员专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原则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符合面试条件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3:1的,及格线以上人员为面试对象。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未达3:1,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分专业课试讲和专业理论解答。面试成绩为100分,专业课试讲占80分,专业理论解答占20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等综合素质。
(4)面试考官的组成:由专家和有关方面人员分专业组成若干考官组,每个考官组5人,其中招聘单位参加面试考官人数不得超过1人。每个考官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六)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为考核对象,若笔试成绩仍相同,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为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根据考核结果,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再次确认。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经考核确定的合格人员,若本人提出退出,不再递补。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字〔2005〕19号)执行,招聘岗位根据有关规定对应聘者体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曲沃县电视台、曲沃县人民政府网、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曲沃县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聘用与待遇
(一)公示期满,报考相应学科人员考试总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岗位,招聘人员不得选择聘用后构成回避的岗位。确定聘用的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所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四)一经正式聘用,须在本单位工作满五年方可调离。
(五) 无教师资格证的受聘人员,必须在两年内考取,否则聘用单位予以解聘。
七、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并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的公开监督。
(二)严格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以及影响招聘工作公开、公正的;
5、从事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不按回避政策实行回避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决定成立曲沃县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程世杰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崔权利 政府副县长
成 员:胡满仓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鲁爱栋 县监察局局长
丁全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杨切喜 县编办主任
崔永慧 县财政局局长
柴志坚 县教育局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丁全保同志兼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曲沃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曲沃县招聘工作领导组
2014年 8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