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2015年秋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5〕57号)文件要求,现将怀宁县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⑴符合《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
⑵截止2014年2月,已取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一)(课程代码:00429)和心理学(课程代码:00031)两科合格证书人员。
⑶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认定对象中,⑴⑵为非国考人员,⑶为国考人员。
二、网上申报
非国考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国考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三、教师资格申请事项安排
1.报名时间:初中、小学以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一律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上报名,时间为9月26日至10月20日的8: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确认时间:申请初中、小学以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者于10月21日至10月30日的工作日内进行确认,请注意网络报名及确认时间不可延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确认地点:怀宁县教育局2楼人事科
4.测试时间:初中及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测试时间:11月7日上午8:00开始。
5.测试地点:怀宁县电大工作站。
6.测试方法:申请初中教师资格者,自带怀宁县学生现用起始年级上册课本及教师用书;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者,自带怀宁县学生现用起始年级上册课本及教师用书。所有参测人员一律凭身份证入场。
申请初中、小学教师以及幼儿教师资格者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科目教学教案,并进行模拟教学,三评委老师进行综合评比,平均分60分及以上合格。如果申请者当前在教学岗位,携带任课学校教导处盖章的备课笔记可以免写教学教案,直接进行模拟教学。
四、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身份条件:工作单位或户籍在本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学历条件:
A、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B、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C、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教育教学能力及其它条件:
A、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规律解决问题的能力,思维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管理学生的能力等。非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需通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在学校期间已参加教学实践环节的免于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B、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以及各级语文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C、非师范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在2014年2月以前获得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
D、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三级甲等(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怀宁县指定怀宁县第一人民医院体检。
五、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应备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非全日制师范院校毕业者带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各贴网上报名同底照片一张。
3.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格一份,贴同底照片。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5.同底照片一张备用。
怀宁县教育局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