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2015年秋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师[2015]57号)和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池教人[2015]298号)的要求,为做好贵池区2015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10月10日(工作日8:30—17:30)。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0月14日—16日(工作日9:00—17:00)。
二、受理范围
户口在贵池区或贵池辖区内工作人员,以及辖区内高校应届毕业生。2016年池州市辖区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属于本次教师资格认定范畴以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申请确认工作由贵池区教育局委托该院校学生处统一办理,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由贵池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三、根据皖教秘[2012]71号文件规定,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四、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员(国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应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未参加全国统考的人员(非国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应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五、贵池区教育局负责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的受理认定工作。
六、本次教师资格认定为非国考人员最后一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机会,以后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均按改革后的办法实行,原办法不再适用。
七、教师资格认定期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将适时在网上发布。
池州市贵池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