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禹州市2015年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5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豫人[2015]7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许昌市境内,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均可以按照规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2015年(含)之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在外省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且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与合格证明"考试类别"一致;
(三)符合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2015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和岗位设置的通知》(豫教师〔2015〕90号)规定的农村特岗教师。即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认定教师资格的特岗教师,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另接上级通知:2013年、2014年的特岗教师认定教师资格参照2015年特岗教师政策直接认定。2012年以前的全部参加国家考试。
二、申请教师资格应具备的条件
1、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2、具备相应的学历: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具备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幼师毕业或及以上学历。
三、教师资格的申请、认定程序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9日-10月23日
2、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直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portal/home/index)在网页右上部选择适合自己条件的入口进入报名网页,按照提示进行报名。申报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择许昌市教育局;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择禹州市教育局。
(二)体检时间:10月24日-10月26日
申报人员现场确认前要到禹州市防疫站进行体检,体检结果自己取回。
(三)现场确认时间:10月27日-10月30日
体检合格者,携带个人所有相关材料到禹州市教体局人事股118房间进行现场确认。
相关材料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填表后加盖单位公章);
2、体检表一式两份;
3、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
4、身份证及一份复印件(加盖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公章);
5、毕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加盖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公章);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加盖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公章);
7、照片2张,所有照片都必须和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一样;
注:所有原件审查后当即退回,所有复印件一律用B5纸。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沿中间对折整齐,分成两份,分别把思想品德鉴定表、体检表夹在中间,把所有的复印件夹在其中一份的中间。
(四)认定及证书发放
对于各项条件都合格者,请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持有效证件领取,超过时间不领者可视为自动放弃。
禹州市教育体育局
201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