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华侨职业中专学校隶属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教育局,是首批国家级示范校建设单位。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我校师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1名。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音乐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新罗区生源,普通高校音乐表演或音乐教育专业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年龄25周岁以下(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三、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时间:2012年7 月 27日至8月6日(正常工作日)。
2.报名地点:龙岩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办公室。
3.报名材料:本人1寸免冠正面近照1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联系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川北路9号(龙岩华侨职业中专学校)
联系电话:0597-2290370
四、考试办法
1.采取技能考试的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声乐、舞蹈、钢琴演奏三项,所占分值为声乐40分,舞蹈30分,钢琴演奏30分,总分为100分。
2.考试管理机构:考试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区人事局负责监督指导。
3.开考原则: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
4.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5.符合闽委办【2006】73号、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关于加分政策的考生,笔试原始成绩+政策规定加分。
五、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市、区现行政策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其它事项
1.有如下情形之一,取消资格。
(1)审查档案时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2)未能按时到岗;(3)不服从安排。因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依序递补。
2.拟聘用人员系应届毕业生必须于2012年8月25日前将就业协议书盖上学校公章及本人签章后,由院校统一邮寄到龙岩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办公室。逾期以自动弃权处理。
龙岩华侨专业中专学校
201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