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州2015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5年秋季红河州认定教师资格从9月23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现将申报教师资格的有关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网络申报相关事宜
1.申报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10月11日(工作日的8:30-20:00)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程序:(1)申报人员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说明;(2)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3)在认定机构指定的时间内到确认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并查验身份证、学历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原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和相关合格证复印件,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等申请材料;(4)认定机构审核申请人材料合格后进行网络认定;(5)认定机构公布认定结果,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3.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4.现场确认地点:申报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教育局指定的确认地点确认(联系电话及具体确认地点见附表)。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教师资格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
2.申报教师资格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2)学历证书;(3)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4)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材料;(5)非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即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表;(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必须在2015年9月23日至10月11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2.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请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正确选择确认点,并按时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3.一般情况下,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请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请申报时记好申报密码,以便查阅相关信息。
4.现场确认时需要查验身份证、学历证、“两学”考试、普通话测试、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原件,并提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体检表、思想品德鉴定表,请备齐材料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
5.2015年秋季各级认定机构通过网络认定教师资格,并完成证书编号打印工作的时间是2015年11月30日前,请按照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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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秋季红河州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信息表.doc
红河州教育局
2015年9月16日
附件:
红河州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信息表
州(市)教育局:红河州教育局
联系电话 |
0873--3732149 |
电邮地址 |
527082451@qq.com | |||
负责人 |
姓名:韦美丽 手机: 13769382851 | |||||
现场确认点地址 |
现场确认时间 |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
屏边县教育局人事股 |
2015.10.12—10.14 |
赵书琳 0873-3222233 | ||||
红河县教育局人事股 |
2015.10.12—10.14 |
刘菊华 0873-4621650 | ||||
石屏县教育局人事股 |
2015.10.12—10.14 |
王祥林 0873-4859244 | ||||
河口县教育局人事科 |
2015.10.12—10.14 |
李成祥 0873-3451101 | ||||
金平县教育局人事科 |
2015.10.12—10.14 |
朱均华 0873-5224335 | ||||
泸西县教育局人事科 |
2015.10.12—10.14 |
苏韩 0873-6625034 | ||||
弥勒市教育局人事科 |
2015.10.12—10.14 |
潘竹长 0873-6122089 | ||||
开远市教育局人事科 |
2015.10.12—10.14 |
刘英华 0873-7122831 | ||||
个旧市教育局人事科 |
2015.10.12—10.14 |
黄芳 0873-2122733 | ||||
绿春县教育局人事股 |
2015.10.12—10.14 |
孙雷丽 0873-4221356 | ||||
元阳县教育局人事股 |
2015.10.12—10.14 |
钱雪梅 0873-3032218 | ||||
建水县教育局人事科 |
2015.10.12—10.14 |
黄勇 0873-7613937 | ||||
蒙自市教育局人事科 |
2015.10.12—10.14 |
杨慧0873- 38569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