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州南涧县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为做好2015年秋季南涧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网络申报相关事宜:
(一)网络申报时间:2015年9月23日至10月21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8:00—18:00,周未及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申报系统不开放。
(二)申报程序:
1、申请资格范围对象
2013年3月27日在岗,具备申请教师资格条件的原代课教师。
2、网络申报个人信息提交
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3、网络申报现场确认
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并提交以下材料:
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提供1份,申请高中、中等职业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2份:
⑵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⑸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原件1份;
⑹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为方便申请人,请来确认之日到我处领体检表然后到县医院体检);
⑺非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参加全省教师资格课程考试的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师范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⑻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电子照片相同的一寸免冠、彩色半身纸质照片一张)。
(9)凡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者,需到大理学院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中心测试,报名电话:2219958。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合格证。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的申请人测试地点在南涧,时间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在办理申请业务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以便于联系。
(三)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10月8日至10月30日,逢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受理确认业务。
现场确认地点:南涧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872-8523066。
二、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的教育教学能力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在2015年9月23日至10月21日每个工作日的8:00—18:00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申报网站将于2015年10月21日18:00关闭,网站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申报信息;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二)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教育局下设的确认点进行,请您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按要求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
(三)申请人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因此,请申请人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网报过程中请记好自己的密码,以便登陆查阅认定信息及现场确认。请正确填写申请人电子邮箱,以便用于密码找回。
(四)现场确认时需按确认点要求提交材料,请申请人备齐所需材料后再前往确认,以免往返奔波。
(五)请您务必在网络关闭前完成现场确认,未经现场确认,将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南涧县教育局人事股
201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