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2015年秋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要求,2015年鞍山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仍采用网络版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对具体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证的条件及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学历要求: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申请教师资格的申请任教学科要与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相符或相近。
2、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3、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补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考试合格。4、非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同时应具有20周以上教育教学实践。
5、身体条件: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进行体检。
二、工作流程
先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现场确认材料的方式进行
1.申请人网上报名。
①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请先到鞍山市教育局网站(www.asedu.gov.cn)上阅读
《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操作指南》后,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注册申请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16日8:30时至10月10日17:00。
②申请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请与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如下:
铁东区教育局:0412-2699826
铁西区教育局:0412-8853305
立山区教育局:0412-6634101
千山区教育局:0412-2313357
海城市教育局:0412-3194018
台安县教育局:0412-4824473
岫岩县教育局:0412-7823351
③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请与鞍山市教育局人事处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412-2698072
2.现场确认安排。网上报名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请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22日-10月28日(工作日)早9:00-11:00,下午13:30-16:00
(2)现场确认地点:
★申请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请与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咨询后,确认现场确认地点。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请到鞍山市教育局人事处218房间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材料如下:(下载的表格及复印件均用A4纸,并按下列顺序排列)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络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
②《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中国教师资格网下载,网络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成绩合格证书(限非师范类考生)原件及复印件;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⑦非全日制师范类毕业人员完成教育教学实践的证明材料,即《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
⑧与网上申报同版的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格式:114像素×156像素.JPG)3.现场确认合格者,到指定体检地点进行体检。
4.11月5日在鞍山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范围。(只限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申请其它资格人员请询报名地教育局)
5.11月10日在鞍山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时间及测试地点。(只限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申请其它资格人员请询报名地教育局)
6.12月10日后在鞍山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结果。
鞍山市教育局
201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