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2015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
为了认真做好我市2015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根据《昭通市教育局、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办法》(昭人社请[2015]60号),经市招考领导组批准,现将昭通市2015年招聘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的原则。
(三)坚持统一组织,统一录用、分级负责的原则。
(四)坚持回避的原则。
(五)坚持接受纪检监察、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对象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安排。
(四)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到35周岁以下(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非事业单位人员、非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五)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师范专业及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取得相应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中等师范、大学专科和大学本科学历的考生报名时可以不提供教师资格证,但在录(聘)用以后的见习期1年满之前,必须获得相应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转正,也不再聘用。
(六)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服务期未满3年的“特岗”教师;
2.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除名或开除的;
3.参加昭通市事业单位招考和教师招聘考试作弊未解除禁考的;
4.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招聘计划
2015年昭通市将招聘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计1530人:其中市直属学校59人(昭通市职业技术学校9人、昭通市农业学校5人、昭通市体育运动学校12人、昭通市卫生学校12人、昭通市财贸学校3人、昭通民族中学3人、昭通市实验小学5人、昭通市幼儿园6人、昭通市育苗幼儿园4人)、昭阳区26人、巧家县160人、盐津县90人、大关县52人、永善县111人、绥江县27人、镇雄县600人、彝良县329人、威信县54人、水富县22人。具体岗位见附件《昭通市2015年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设置表》。
四、招聘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通知
(一)报名时间:2015年9月23—25日。
(二)报名地点:报考县区学校的到各县区教育局,咨询电话:昭阳区2128213,巧家县7121042,盐津县6621022,大关县5621204,永善县4540742,绥江县7624245,镇雄县3120050,彝良县5120485,威信县6126339,水富县8637209;报考市直学校的到昭阳区教育局。
(三)报名有关事项要求:
1、考生根据各县区及市直学校所设岗位,以县区为单位(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分学科报考,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报名,不允许多报、重报,若出现多报、重报,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时须持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民办教师、代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师范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由资格审查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等字样”,并签署经办人姓名)及一张免冠半身近照。
3、报考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考生,可以改报本县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能开考,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岗位、特殊专业岗位和乡镇以下学校岗位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放宽开考比例。所有岗位各考试类别笔试有效成绩平均分的70%为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9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地点:昭通农业学校(地址:昭通市昭阳区昭阳大道378号)。
领取准考证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和考生报名回执单方可。
五、招聘考试相关规定
昭通市教育局在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制卷、制作准考证、考点考场设置、阅卷等考务工作。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200分。
(一)考试时间:2015年10月11日
上午9:00—11:00专业知识
下午15:00—17:00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园的是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合卷)
(二)考点设置在昭阳区(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