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乌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简章
为深入贯彻落实好国家关于九年制义务制教学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双语”教学水平,结合乌恰县教学需求实际,经县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县实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12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2013-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品德好,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品貌端正。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相关专业知识及专业要求。
4.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5.汉族(民考汉)考生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民考民考生MHK等级须达到三级甲以上。
6.报考人员学历证书信息必须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结果一致,查询结果不一致者不予报名。
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已被录取在各类岗位工作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4.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被公安机关列为帮教对象的。
5.配偶、直系亲属或三代以内的旁系亲属中有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暴力恐怖等犯罪活动。
6.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1.英语教师:2名。
2.语文教师:2名。
3.历史教师:2名。
4.生物教师:3名。
5.物理教师:2名。
6.政治教师:1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地点: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阿衣古力 13579573660
杨海霞 13179866255
徐载元 13579579198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30日。
3.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汉语水平(MHK)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近期同底板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等相关材料参加报名。
4.考生可登录乌恰县政府网(http://www.xjwqx.gov.cn)下载报名表、政审表及职位表。
5.报名和考试费:报名费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共计95元,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政治审查与考生确认
1.政治审查时间:与报名同时进行。
2.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0日)。
(三)体检
1.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要求:须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前往体检地点参加体检。
4.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体检合格人员公布:体检次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6.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考试环节。
(四)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笔试内容:报考岗位所属学科内容(初中以上教育水平等次),答题语种为汉语;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发表反党、反社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不当言论者,笔试成绩为“零”分;
5.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次日对笔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面试
1.面试内容:报考岗位所属学科课题,面试语种为汉语,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面试要求:考生须根据报考岗位进入指定考场(共6个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专业课题的教案撰写,然后依次登台试讲(考生试讲上场顺序抽签确定)。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发表反党、反社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不当言论者,面试成绩为“零”。
5.面试成绩公示:面试结束次日对面试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七)拟聘用人员确定
1.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不足招聘岗位数的按实际入围人员确定。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须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首次聘期为八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合格者,继续聘用;试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聘用人员要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聘期内不得调动工作,离开此次招聘岗位者,聘用合同自行终止,恢复原身份。聘用后享受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监督及其它要求
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监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原则执行,凡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视情节严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相关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乌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简章》面向社会公示7天(2015年9月17日至9月23日)。
咨询电话:0908-4621097(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908-4621423、18609086792(乌恰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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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