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2014年公开招聘高中、中专(职高)优秀专业教师面试工作细则
为了规范昭通市公开招聘高中、中专(职高)优秀专业教师招聘面试工作,使面试工作更加公开、公正、公平,实现面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昭通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成立面试工作机构
各县区成立由人社局、教育局局长担任组长,成员由人社局、教育局、纪检监察和招聘学校负责人组成的面试工作领导组,市直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学校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面试工作领导组,面试工作领导组下设面试专家组,县区面试专家组由5-11名相应学科专业教师组成,市直学校面试专家组由5-7名相应学科专业教师组成。
二、面试程序
(一)制定方案。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根据《昭通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制定具体《面试方案》。主要包括面试的要求、方式以及面试专家和考务工作人员组成等内容。
(二)组织命题。由专家组结合岗位设置专业,对不同学科、不同层次的岗位确定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三)组织报名。到云南省教育厅、高等师范院校举办的人才供需见面会上,现场对应聘考生进行登记,收集、归类整理考生的档案资料。
(四)资格审查。查阅应聘考生的档案资料,认真审核应聘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复印件上由资格审查人员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署经办人姓名。在大学学习期间若有补考或有违纪违法记录的考生不纳入招聘对象。
(五)组织面试。面试工作在招聘工作领导组和面试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专家组负责。按招聘学科组织应聘考生到现场随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专家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余专家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得分,面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面试成绩由纪检监察人员核实签字后,交由面试专家组组长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若最后成绩出现雷同,须加考一次。
三、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说课或试讲方式进行(由专家组确定),面试内容必须符合拟录用岗位的专业要求。主要包括对应聘考生的专业知识、应用能力、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等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核。
四、面试对象
根据《昭通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优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实施办法》,凡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且具备下列条件的毕业生均为招聘对象。
1、普通高中优秀专业教师限招2014年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院校)和省级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中专(职高)优秀专业教师限招2014年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其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3、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学生,且不受毕业院校的限制,所学专业可放宽到与所报岗位相近相关专业。
4、在大学学习期间若有补考科目或有违纪违法记录的考生不纳入招聘对象。
五、拟录人员公示
面试工作结束后,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及时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后在昭通教育网、昭通人事人才网等对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面试成绩、招聘学校、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六、面试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实行责任制。对招聘面试现场全过程进行录像,县区教育局局长和市直学校校长是招聘工作直接责任人,面试专家须对每一位面试考生成绩单签字负责,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若出现异常反映,直接责任人负责解释和答复,情节严重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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