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2013年城区学校和乡镇完中教师招考公告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拟从县内外在职在岗教师中公开招考138名高中教师,从县内在职在岗教师中公开招考27名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于下:
一、招考岗位
城区学校和乡镇完中招考岗位合计165人。其中城区高中教师岗位47人、小学教师岗位27人,乡镇完中教师岗位91人。
各学校学科招考岗位详见《镇雄县2013年城区学校和乡镇完中教师招考岗位设置表》。
二、招考范围
(一)小学教师
小学教师招考面向县内乡镇中心学校在职在岗在编的教师。
(二)高中教师
高中教师招考面向县内乡镇中心学校、乡镇完中在职在岗教师和县外中学在职在岗在编的任课教师。
三、招考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思想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四)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及其以上(以合格证为准);2012年年终履职考核获称职或优秀等次。
(五)县内教师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县外教师报考我县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学历;非师范类应具有本科学历并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或获得硕士及其以上学位。
(六)县内教师报考,教龄不少于3年(2010年8月底前参加工作);县外教师报考我县高中教师岗位,教龄不少于1年(2012年9月20日前参加工作)。
(七)县内教师报考,2013年春季学期末,所教所有学科统测或升学考试平均分高于同级同类学校同级同科平均分(高考成绩以全县完中类计算;九年级学业水平考试和六年级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全县同级同类学校计算;小学、初中和高中非毕业班成绩以各乡镇中心小学、县直学校计算)。县外教师教学成绩不列入招考条件。
(八)县内城区学校和县教育局机关借用人员若需报考,由本人向县教育局书面申请取消借用关系,回原单位报考。
(九)县外教师报考我县高中教师岗位,所学专业和招考学科必须对口或本人高中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与招考学科必须对口。
(十)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十一)县内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在岗特岗教师,可以报考高中教师岗位。
(十二)雄华希望小学、云龙小学因教师超编,两校教师可以报考城区小学教师岗位。
(十三)乡镇完中教师只能报考城区完中高中教师岗位。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一)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者。
(二)被纪检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者。
(三)未转编的县外特岗教师。
(四)县内教师2012年8月至2013年7月期间,有旷工(旷课)现象,或事假累计达到20天,病假累计达到60天者。
(五)截止2013年7月,在民办学校任教的公办教师。
(六)除雄华小学、云龙小学以外的城区其他县直中小学校教师。
四、招考办法
采用笔试方式择优聘用,同时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其他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8月28日至8月30日在县教育局一楼门厅报名。笔试时间及地点:2013年9月1日上午9:00至11:00在镇雄县第一中学考试。
(二)报名所需材料:县内教师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合格证、2012年年终履职考核证、教学成绩证明、参加工作时间证明、出勤证明、一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县外教师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合格证、教师资格证、2012年年终履职考核证、所在乡镇级学校或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参加工作时间证明、一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毕业证、普通话等级合格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2012年年终履职考核证等证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由本人到现场报名和采集信息,不许他人代报。
(四)招考具体事项,以《镇雄县2013年城区学校和乡镇完中教师招考方案》为准。
招考联系人:成忠国、申云东;联系电话:0870—3120050。
特此公告
镇雄县教育局
2013年8月22日
附件:镇雄县2013年城区学校和乡镇完中教师招考岗位设置表.rar(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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