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6
一、审查时间
2015年9月9——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审查地点
岱岳区教育局一楼1007室。
三、提交材料
1、提交《泰安市岱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不要求学位证书除外)、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8月28日前取得。属在职人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2015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同意报考介绍信的取得时间应在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且加盖单位公章。如不能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视为自动放弃。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它特殊要求证明材料。
2、符合“定向岗位”招聘条件的“三支一扶”计划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在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核时,还应携带毕业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就业通知书(或报到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须提供团中央制作的服务证和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2.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岱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3.资格审核合格,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
4.确保所留电话畅通。
五、咨询电话
0538-8566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