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镜湖区公开招聘小学编外聘用教师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编外聘用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区政府批准,2015年度镜湖区小学编外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30名小学编外教师(见附件)。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于9月1日在《大江晚报》上刊登招聘公告,镜湖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布(http://www.whjhq.gov.cn/index.asp)上发布招聘信息。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镜湖区教育局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7日至2015年9月9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在镜湖区教育局(镜湖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芜湖市造船厂隔壁,可乘坐1、3、12、13、14、28、38等路公交车抵达)。
2、报名有关事宜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无证书原件不得报名。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自备一支签字笔填写报名表。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超过10人的应不低于2: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二)统一笔试
2015年度镜湖区小学编外教师招聘统一笔试,笔试由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须参加
笔试不设定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和资料。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100分,按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为确保招聘教师基本素质,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镜湖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上进行公布。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专业测试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4、笔试时间及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将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另行在网站上通知,请考生关注镜湖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
(三)专业测试
入围专业测试的考生均须办理专业测试确认手续,由区教育局对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并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若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比例低于规定比例数值的,该岗位的专业测试人员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镜湖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上进行公布。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按照招聘计划数和考生总成绩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考生的笔试成绩、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镜湖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上公示7天。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1、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聘用工资为2750元/月,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一金。
3、年底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年度绩效奖,标准参照在编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其他事项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次镜湖区小学编外聘用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资料。区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本《简章》由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镜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2015年度镜湖区小学编外教师公开招聘有关报名、笔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镜湖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查询。
咨询电话:0553-3878531 (区人社局)
0553-3902611 (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0553-3122565 (区监察局)
上述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