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2015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考察考核办法
一、考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成立考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的考察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纪委(监察局)的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成。
(二)考察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考察对象的确定
《固镇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自愿放弃考察者,须在公布考察名单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三、考察考核组成员及时间安排
考察考核组成员:胡灵、郭亮
考察工作定于2015年8月24日-28日进行。
四、考察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考察考核内容
1、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即有无参加“法轮功”等非法邪教组织活动,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有无违反社会道德的行为;
2、考生在校学习或待业、工作期间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已婚考生的计划生育情况;
4、查阅档案及相关资料,审核年龄、学历、专业等是否符合《固镇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应聘条件。
(二)考察中经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曾有严重违反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考察考核程序
(一)应届毕业生
1、调取个人档案。审查出生时间是否与报名要求一致;审查《毕业生登记表》是否与毕业证一致,有无不正常现象;审查档案有无涂改现象。
2、审查毕业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件原件。
3、考生持《关于出具考察有关情况的函》及《固镇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考核表》到学校,由学校出具其在校期间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表现的证明材料。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材料。
5、对已婚人员审查其计划生育情况,并由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审查后签署意见。
(二)在职或待业人员
1、考生持调档函到有关部门提取考生个人档案。
2、审查毕业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件原件。
3、由所在单位(社区、村委)出具其在职(待业)期间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的证明材料,并在考察考核表上签署意见和盖章。
4、考生居住地派出所在考察考核表上出具有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并签署意见和盖章。
5、对已婚人员审查其计划生育情况,并由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审查后签署意见。
六、考察考核要求
1、考察考核工作应坚持客观、全面、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考核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考察考核程序,主动遵守回避制度,认真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
2、因时间紧任务重,考生要积极主动配合考察考核工作,在规定时间内(8月24日-28日)及时提供下列材料:(1)人事档案;(2)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考察考核表;(3)毕业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件原件。
联系咨询电话:县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0552-6012483
县教育局人事科0552-6018719
固镇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22日